法律分析:
(1)双方自愿交往且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时,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在正常交往且符合法律与道德规范的情况下,法律不会进行无端干涉。
(2)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都按强奸罪论处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为了保护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幼女,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3)交往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拐卖、强迫劳动等行为,构成犯罪的需依法判刑并承担刑事责任。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
(4)双方均达到自愿发生性行为的年龄界限且无其他问题,不构成犯罪则不会判刑。这遵循了罪责相适应原则。
提醒:与交往对象未满18岁情况复杂,涉及诸多法律风险,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