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科研经费。一旦发现有侵占行为,应及时退还所侵占款项,争取从轻处理。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同样要坚守法律底线,不侵占科研经费。若所在地区职务侵占罪数额标准有差异,要了解当地规定,避免违法。
(三)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防止经费被侵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