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应从孩子利益出发,友好协商孩子抚养安排,确定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抚养权归属,另一方需按规定支付抚养费。
(三)在离婚诉讼中,若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法院会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都要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