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去世未留遗嘱,丧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子女的配偶、子女共同继承遗产,一般平均分配。但如果丧偶父母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比如适当多分配一些财产。
(二)若子女留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继承。若遗嘱未将丧偶父母列为继承人,父母通常无法继承遗嘱处分的遗产,此时父母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看能否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一定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