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在法定继承中与儿子有平等继承权,当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可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此时要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参与遗产分配。
(二)若父母有合法有效遗嘱,按遗嘱分配财产。若遗嘱没给女儿分财产,虽不能遗嘱继承,但法定继承权还在,可多关注自身法定权利的保障。
(三)女儿要避免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严重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以免失去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