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夫妻偿还房贷,房子归属分情况而定。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法院也会考虑购房资金来源等因素。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虽然婚后共同还贷,但房产的初始购买行为基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所以离婚时协议不成法院倾向于判归产权登记方,不过另一方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享有权益,登记方需给予补偿。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因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资金购置,所以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是原则,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如果您在房产归属及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