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在立案三个月内让法官完成庭审各环节推动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正常情况可在立案六个月内等待判决,若有特殊情况法官会延长时间,需和法官沟通了解进度。
(二)二审要在立案后关注案件进展,督促审限内完成判决。若案件简单,可及时与法官沟通推动尽快出结果;若案件复杂,要有一定的耐心并配合法官提供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