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要求退还彩礼,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若结婚半年已登记且共同生活,不符合前两种情形,若主张第三种情形,要准备好经济收入证明、负债证明等能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证据。
(三)要做好法院综合多因素判定的心理准备,包括结婚时长、是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及用途等,可能会酌情判定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