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明确赠与对象。若父母明确表明房产仅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若明确赠与夫妻双方,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此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其他约定,夫妻可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