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侵占他人财产者,应认识到归还财物虽能体现悔罪表现,但不能完全避免刑事处罚,要做好可能面临审判的心理准备。
(二)财物被侵占的受害人,要明确自己有决定是否起诉的权利,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对方的态度、自身损失等因素决定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量刑,包括犯罪情节、危害后果、退赃表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