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伙企业分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债务承担责任不同。普通合伙人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或退伙时取回财产为限担责,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担责。
法律解析: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当企业财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要用个人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偿还全部债权,之后该合伙人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有限合伙企业里,普通合伙人同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有限合伙人只需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无需对超出部分负责。新合伙人入伙要对入伙前债务担责,退伙人按身份不同,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原因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退伙时从企业取回的财产担责。如果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具体法律问题存在疑惑,请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的法律事务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