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鉴于21万已远超3万的追责标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应尽快归还挪用款项,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21万也远超5万的追责标准。主动自首并全额退还挪用的公款,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能从轻量刑。
(三)由于21万的情形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若存在情节严重或数额巨大不退还等情况,量刑会加重。所以要尽可能避免出现加重情节,如尽快退还公款,向单位和相关部门诚恳认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