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电子证据时,要及时对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进行截屏、拍照,同时妥善保存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等,防止数据丢失。
(二)获取视听资料,可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前提下,收集出轨方与第三者的亲密视频、音频。比如在公共场所拍摄的视频,一般不涉及侵犯隐私。
(三)寻找证人证言,可与知晓出轨情况的邻居、朋友沟通,请求他们出具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
(四)留意书证,保存好出轨方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这些书面材料对证明出轨事实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