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人员若挪用资金11万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进行非法活动,鉴于已达数额较大标准,应重视避免此类行为,若已发生可尽快退还资金以争取从轻处理。
(二)挪用资金后要尽量在提起公诉前退还,这样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犯罪情节较轻的还能免除处罚。
(三)涉及挪用资金罪具体量刑时,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提供案件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