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车子被偷出事故,正常情况下责任由盗窃人承担。若盗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同,二者需承担连带责任。车主一般不担责,因为失去对车辆控制且事故非基于其意志发生。
(二)若车主有过错,像没按规定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
(三)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可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