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己方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先向自身保险公司索赔,走代位追偿程序,让保险公司赔偿己方损失后向责任方追偿。
(二)确定责任在对方且对方无保险时,对方需承担所有赔偿责任。若对方拒绝赔偿,先尝试与其协商达成赔偿协议。
(三)协商不成,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起诉前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修复费用单据、病历等证据,起诉要求赔偿车辆修理费、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四)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