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开设赌场罪获利一万多,当事人应积极认罪悔罪,主动坦白案件情况,良好的认罪态度有助于从轻量刑。
(二)尽快退赃退赔,将获利的一万多元主动上缴,这显示出对犯罪行为的纠正和弥补受损法益的意愿。
(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关于参赌人数、赌资数额等案件相关信息,协助还原事实真相。
(四)若存在一些可减轻情节的因素,如自身也是初犯、偶犯,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表现,可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