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提供经济状况证明,证明稳定收入可保障孩子生活;提供居住环境证明,证明能提供良好居住条件;收集孩子生活学习习惯证据,证明更了解孩子能给予贴心照顾。
(二)若孩子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参考孩子的选择。
(三)保持与孩子的亲密关系,积极参与孩子成长,避免在争夺中伤害孩子,不在孩子面前诋毁对方。
(四)了解对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如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作为争取抚养权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