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可以修改的。要是当事人对认定书有不同意见,在收到认定书那天开始算,三天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申请时要说明理由,并且提供主要证据。
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对认定书内容进行审查。要是存在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上一级交管部门会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如果经过调查,发现认定书确实有错误,原办案单位就要重新制作认定书。另外,在后续的诉讼过程中,法院要是觉得认定书有问题,也可以不采纳认定书的结论。
给大家的建议是,若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一定要在规定的三天时间内及时提出复核申请,并且准备好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要是进入诉讼阶段,也要积极向法院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