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受理费属于诉讼费的一种,它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来交纳。
具体的交纳标准是这样的: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只需交50元;超过1万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超过200万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超过500万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超过1000万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在费用的承担方面,通常是原告先预交受理费。最终费用的负担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双方各自应负担的数额。
给大家的建议是,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前,要根据诉讼请求金额算好可能要交的受理费。同时,要做好充分准备争取胜诉,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