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里,并没有“假离婚”这个说法。只要夫妻双方去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经过法院判决、调解离婚,那他们的婚姻关系就合法解除了。
要是“假离婚”过了一年,又想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离婚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可以撤销这件事的那天起,一年之内能请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然后重新分割财产。
而在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上,不是想变更就能变更的。必须要有正当理由,像和子女一起生活的那一方不适合再继续抚养孩子等情况,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所以大家得明白,离婚在法律上是严肃的,一旦完成手续,婚姻关系就没了,之后再处理相关问题就得按法律规定来。要是遇到财产分割不合理、子女抚养有变动等情况,也得清楚在什么条件下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