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小三”一般是没办法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这是因为婚外情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关系,法律是不保护的。要是“小三”以和有配偶的人之间的感情纠纷为理由,去索要精神损失费,法律上是没有依据支持的。
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小三”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受到了精神损害,并且符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比如说,侵权人是故意这么做的,或者有重大过失,而且侵权行为让“小三”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小三”能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赔偿的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但要注意,这不是因为“小三”这个身份,而是基于实际发生的侵权事实。所以,“小三”不能仅仅因为和有配偶者的情感问题就要求精神损失费,只有在符合侵权赔偿条件时,才能主张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