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时,不是所有子女都得在场。遗嘱有好几种类型,不同类型要求不一样。
自书遗嘱很简单,遗嘱人自己亲笔写好遗嘱内容,签上名字,再写上具体的年、月、日,这遗嘱就合法有效了,子女不用在场。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旁边看着,其中一个人帮忙把遗嘱内容写下来,然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也得注明年、月、日。不过要注意,这里的见证人不能是子女等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能是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但同样不要求子女必须在场。
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这些,只要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就行,也不要求子女在。公证遗嘱更方便,遗嘱人去公证机构办理就好,也不用子女在场。
只有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但要是危急情况过去了,遗嘱人能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重新立遗嘱,那之前立的口头遗嘱就没用了。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立遗嘱,子女不用非得在场,大家别陷入“立遗嘱子女必须都在场”这个认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