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处理一方结婚时的债务,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这就像去超市购物,不同种类的商品要放在不同的购物篮,债务也得看性质来确定由谁还。
要是债务是在结婚前,为个人生活或者消费欠下的,比如一个人婚前疯狂买买买、吃喝玩乐产生的债,这类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打个比方,小李婚前挥霍无度欠了信用卡债,离婚时这债就只能小李自己扛,另一方没有义务帮忙还。
但有一种情况,债务虽然是以一方的名义在婚前借的,不过钱却花在了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上,像用这笔钱买了夫妻一起住的房子。这时候,这笔债务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债务。就好像两人一起开了个小店,进货的钱虽然是一个人去借的,但赚的钱两人一起花,那这债自然两人都有份。
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夫妻两人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怎么分担这笔债。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只能去法院,让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用途等,来判决各自要承担的比例。所以,大家在面对结婚时的债务问题,一定要先分清性质,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