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9000元,若为初次犯罪,可向法官说明情况,争取其在量刑时从轻考量。
(二)有自首、立功情节的,应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三)积极退还盗窃所得财物,赔偿被害人损失,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以此影响量刑。
(四)若愿意认罪认罚,可适用相关从宽制度,争取适当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