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还会强制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时要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是可以减刑的。
不过,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一般从裁定减刑那天开始算刑期。要是无期徒刑罪犯在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实际执行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间不算在内。
另外,要是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从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一般不给减刑;要是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从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也不给减刑。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及其家属来说,要清楚减刑的条件和限制。罪犯应积极改造,争取有悔改或立功表现来获得减刑机会。同时,家属也可以鼓励罪犯遵守监规,配合改造。要是遇到新罪判决影响减刑的情况,也只能按规定等待相应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