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权时,父母双方应尽量从子女利益出发,友好协商抚养权归属。若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提供自身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二)对于抚养费数额,双方先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子女实际需要的材料,如学费、医疗费等票据,以及自身收入情况证明。
(三)有固定收入的,可提供工资条等证明,按规定比例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准备好能证明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