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异议之诉前,是可以申请保全的。要是利害关系人碰到紧急情况,不马上申请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难以挽回的损失,这时就能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不过申请保全有个要求,申请人得提供担保。要是不提供担保,法院就会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就会马上开始执行。
另外要注意,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30天内,得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是过了30天还不提起,法院就会解除保全。所以大家在申请执行异议之诉前的保全时,一定要清楚这些规定和时间节点,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要是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建议向专业人士精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