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合同交易等场景里,违约金和实际损失的主张问题是很多人会遇到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违约金和实际损失原则上不能同时主张。
简单来说,当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可以约定要是有一方违约了,违约方就得支付违约金。这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是弥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以补偿为主。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要低,那么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得离谱,违约的一方也能请求适当减少。
打个比方,甲卖给乙一批货物,合同约定甲违约要付5万块违约金。结果甲违约了,给乙造成了3万损失,这时候乙就不能既要5万违约金又要3万实际损失。因为违约金已经能覆盖损失了,乙只能主张违约金。但要是给乙造成了8万损失,这约定的5万违约金就不够,乙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把违约金调高到8万左右。
所以大家在遇到违约情况时,要清楚自己只能选择主张违约金,或者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来覆盖实际损失,不能两者都要。在签订合同时,也得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