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彩礼退还问题,若处于未办理结婚登记、办了结婚登记但没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之一,男方可请求法院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二)女方出轨本身不是法定彩礼退还情形。若双方结婚且已共同生活,不能仅因女方出轨要求退还彩礼。
(三)若因给付彩礼使给付方生活困难等符合法定退还条件,即便女方出轨,也能在离婚诉讼时主张返还彩礼。最终能否退彩礼要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