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如果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庭,法院是能够进行缺席判决的。啥叫缺席判决呢?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来开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把案件继续审理下去,然后作出判决。也就是说,就算被告不来,案子照样能接着办,法院也会给出裁判结果。
不过对于一些必须要到庭的被告,像那些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还有如果不到庭就没办法把案情查清楚的被告,要是他们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就会采取拘传手段。简单来说,就是强制他们到法庭参加诉讼。
被告要是不出庭,就相当于主动放弃了答辩和举证这些在诉讼里很重要的权利。要知道,答辩能让被告把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说给法院听,举证能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一旦放弃这些权利,很可能会让自己在官司里处于不利地位,最后承担对自己不好的法律后果。
所以,要是收到了法院传票,被告最好按时去参加诉讼,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实在有特殊情况去不了,一定要及时和法院沟通,说明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