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再审遇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先审查第三人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是则将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再审程序,按一审再审追加第三人作新判决,按二审再审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追加第三人;不是则再审法院继续审理再审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另行处理。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再审程序和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两种对已生效裁判纠错的程序。当两者相遇时,根据第三人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来决定处理方式。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高效,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若第三人是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将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再审程序,能保证案件全面、准确审理;若不是,分开处理能让再审案件和第三人撤销之诉都能有序进行。如果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遇到类似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