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后,很多人会纠结要不要先掏钱给伤者治病。其实,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先行垫付钱款,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说,撞人者没有绝对要先掏钱的义务。
要是车辆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伤者的赔偿费用可以让保险公司在规定的额度内来出。这就好比给车买了个“保护罩”,出了事有保险公司帮忙顶着。
不过,换个角度想,出于人道主义,先垫付一些钱能让伤者尽快得到救治,也能缓解和伤者家属之间的矛盾。要是决定先垫钱,一定得留好各种票据,像医院的缴费凭证、费用清单这些,就跟记账一样,以后找保险公司报销或者等责任明确后算账都用得上。
但要是撞人者自己手头紧,实在拿不出钱,也不用硬撑着垫付。这时候伤者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费用问题。比如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就像是政府专门设立的“救命钱”,能在紧急时刻帮一把;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公平地判一判该谁出钱、出多少钱。
总之,遇到开车撞人的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合理处理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