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主要流程如下:1. 审查起诉:检察院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2. 提讯:必要时,检察院可以提讯犯罪嫌疑人。3. 补充侦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 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5. 不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6. 上诉: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7. 审判: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8. 上诉:被告人、检察院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以上是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的主要流程,具体案件可能有所差异。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