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里,夫妻相互担保通常是不被认可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大多是共同共有的。担保的本质,是当债务人不还钱时,由担保人来承担责任,以此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但夫妻用共同财产承担责任时,没办法有效区分,也就无法实现担保分散风险的目的。
同时,判断担保合同有没有效力,得看当事人是不是真心想担保,以及会不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夫妻相互担保,很容易被认定为没有真正的担保意图,还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夫妻相互担保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是债权人接受了这种担保,就会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如果遇到民间借贷需要担保的情况,债权人最好不要接受夫妻相互担保,以免自己的权益受损。要是对担保方面还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