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通常会开庭审理。啥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呢?就是那些不是因为自身原因,没能参加原来案件诉讼的第三人,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已经生效的裁判对自己的民事权益造成了损害,那就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者改变原来的裁判。
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之后,一般都会组织开庭审理。为啥呢?因为这种案件既关系到第三人的权益,又涉及原生效裁判的效力,只有通过开庭,才能把事实查清楚。在开庭的时候,各方当事人都能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拿出证据,还能对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这样就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了。
法院会根据庭审的具体情况和各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第三人的主张是不是合理,然后做出公正的裁判。不过呢,要是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证据也很充分,符合法定的一些情形,法院也可能不用开庭,直接就做出裁判。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