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庭当事人不去会有不同后果,具体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要是原告在第一次开庭时不去,法院就会按撤诉来处理。这就好比原告自己主动放弃了这次打官司的机会。如果之后还是想解决和对方的纠纷,那就得重新去法院起诉,重新走一遍打官司的流程。
要是被告在第一次开庭不去,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缺席判决就是在被告不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理由、进行辩论的情况下,法院直接作出判决。这样一来,被告就没办法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拿出证据、对原告的证据提出质疑,失去了很多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很可能最后拿到的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经过法院两次发传票通知都不来,法院就有权派人把被告强制带到法庭。
还有一种情况,对于那些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来开庭,法院也会按照前面说的规则来处理。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重视开庭这件事。要是真的有特殊情况去不了,一定要提前和法院沟通,看看能不能改时间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参与庭审,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