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出纳手握资金管理大权,一旦私心作祟,私自挪用公款,就会触碰法律红线。出纳私挪20万公款,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
如果这个出纳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单位的资金拿出来供自己使用,或者借给别人。要是挪用的数额比较大,而且超过三个月都没有还;或者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大,还拿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是拿去进行非法活动,那这种行为就构成挪用资金罪了。一般来说,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是这个出纳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公款挪出来自己用,去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拿去做营利活动;又或者数额大,超过三个月没还,那就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20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通常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单位发现出纳有挪用公款的情况,别慌了神。可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介入,依法处理这件事。同时,还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纳把挪用的公款还回来。单位平时也要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定期审查账目,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