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患病情况较轻且无不利影响,自身有抚养意愿和能力,可积极收集自身条件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争取抚养权。
(二)女方所患疾病严重不适宜抚养孩子,男方有抚养意愿和能力,男方可主动与女方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
(三)双方就抚养问题可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抚养协议,明确抚养方式、抚养费等内容。
(四)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