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收到法院传票就慌了,其实收到后还是能和对方和解的。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从拿到传票开始,一直到法院判决作出之前,当事人都有自行和解的机会。
要是双方都有和解的想法,有两种处理办法。一种是私下搞定,双方自己签一份和解协议。签好后,原告可以去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会看看撤诉符不符合条件,要是符合,就会裁定准许撤诉,这事儿在法院层面就算暂时告一段落了。
另一种呢,是请法院帮忙。把和解的内容跟法院说,然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制作调解书。这调解书可不是摆设,双方签收之后,就正式具有法律效力了,相当于和判决书有一样的执行效力。
要是签了调解书或者和解协议,有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也不用怕。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该尽的义务。所以啊,收到传票别着急上火,还是有和解解决问题的途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