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投保情况下,先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剩余不足部分再由肇事者承担。
(二)肇事者无赔偿能力时,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住房、车辆、存款等财产,也可与肇事者协商达成分期赔偿协议。
(三)肇事者有劳动能力却拒不赔偿,受害人可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情节严重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四)车辆所有人有过错,如明知肇事者无驾驶资格仍出借车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