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占公私财物犯罪,关键是看它是否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方面,一般来说,只要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
主观上,行为人得是故意的,而且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要是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算侵占罪。
客观方面的情况稍微复杂点。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把别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自己所有,而且数额比较大,还拒绝退还;另一种是把别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还拒不交出。不过,“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
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得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行为的性质到底是不是构成犯罪。要是行为人有正当的理由,比如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等,没能及时退还财物,那就不构成侵占罪。但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出了上述行为,那就可能会构成侵占罪。这时候,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