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夫妻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认定是很关键的法律问题,和咱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
从夫妻共同债权来说,如果夫妻两人一起商量着把钱借给别人,这形成的债权那肯定就是夫妻共同债权。好比夫妻二人一起决定把一笔积蓄借给朋友,这就是基于双方共同的想法产生的债权。还有一种情况,夫妻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把钱借出去,但是借出去这笔钱赚的收益都用在了家庭的日常开销、孩子教育等家庭共同生活里,这时候这笔债权同样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
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遵循的是共债共签原则。要是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笔债务,那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吃喝拉撒等生活必需开销,这笔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不过,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这时候债权人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这样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建议就是,夫妻在处理债权债务问题时,尽量做到双方意思明确,有任何借贷行为最好都协商一致并留下书面凭证。特别是涉及较大金额的债务,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也要注意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