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里,有个很重要的概念叫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就是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后悔了,随时能撤回离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在冷静期里,夫妻关系其实还没解除,两人依旧处于婚姻存续状态。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得到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拿到的工资、奖金,还有生产经营赚的钱等,都还是夫妻一起拥有的。
不过,夫妻双方也有自主安排财产的权利。要是想对财产归属有不一样的说法,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约定。比如,双方可以商量好,在冷静期内各自赚的钱归各自所有。这样的书面协议能明确财产的归属,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夫妻在冷静期对财产问题有担忧或者有特殊想法,一定要及时沟通,并且通过书面协议把财产归属确定下来。这样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让离婚过程更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