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女方有过错,一般是男方能获得赔偿,而不是女方。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在婚姻里一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要是女方存在上面说的这些过错情况,男方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这个赔偿包括物质方面的损害赔偿,比如因为女方过错导致的财产损失;还有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像女方的过错给男方带来的精神痛苦等。
不过,如果女方虽然有过错,但这种过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那几种情形,男方就没办法因为女方的这个过错获得赔偿。
简单来讲,女方有法律规定的那些过错,男方就可以索赔;要是女方的过错不在法定范围内,男方通常就不能获得赔偿了。大家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在遇到离婚相关问题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