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
不过,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账户具有专属性。所以离婚时不是直接分配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具体做法是,先计算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总额,然后由持有公积金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该金额一半的补偿。举个例子,婚后一方公积金账户积累了 20 万元,离婚时就得给另一方 10 万元补偿。
要是双方都有公积金,那就分别计算出各自在婚姻期间的公积金数额。之后,公积金数额多的一方要将差额部分补偿给少的一方。大家在面对离婚分割公积金这类问题时,要依照上述规则来处理,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