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时要不要给对方赔偿,得看她有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况。要是女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那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她进行损害赔偿。这里的赔偿包括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打个比方,因为女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男方身体受伤去医院治疗,花了不少医药费,这就是物质上的损失;男方因为精神受到伤害,整天郁郁寡欢,这就涉及精神损害了,这些都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不过,如果女方不存在上面说的这些法定过错,只是因为感情不和等常见原因离的婚,一般来说女方是不用赔偿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通常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处理,但也会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没有过错的一方。
所以,女方在离婚时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关键就是看她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那些过错行为。要是没有过错,就不用太担心赔偿的问题;要是有过错,那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