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时,费用是不是要提前支付,这事得委托人和律师好好商量,并且在委托合同里明确写清楚。下面给大家说说常见的两种情况。
一种是常规收费模式。在签订委托合同之后,当事人按照合同里的约定,提前把律师费给律师事务所。这种方式很常见,律师事务所收到钱后,会给当事人开发票。这样一来,相当于律师和当事人都有了保障,律师可以全身心投入案件,当事人也能清楚知道自己的支出情况。
另一种是风险代理收费。采用这种方式,当事人一开始可以不支付或者只支付很少的基础费用。等案子打赢了,或者达到了事先约定的目标,再按照约定的比例给律师支付律师费。不过,有些案子是不能用风险代理的,像婚姻、继承案件,还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等。这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因为高额的风险代理费而不敢维权。
不管是哪种收费方式和支付时间,都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就像是一个“保护罩”,能保障双方的权益。要是没有合同,之后万一出了纠纷,双方可能都说不清,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容易受损。所以大家找律师时,一定别忘了签合同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