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妻子未参与挪用资金,不知情且未获违法所得,应保存好能证明自己未参与和不知情的证据,如日常聊天记录、自己的资金流水等,以证明自身无刑事责任。
(二)若妻子被怀疑与丈夫共谋挪用资金,要提供自己未参与共谋的证据,比如当时自己不在共谋现场的证明等。
(三)若被怀疑事后帮助转移、隐匿资金,要证明自己无对抗司法机关追查的主观故意,例如提供是在不知情情况下实施相关行为的证据。
(四)若被怀疑明知资金违法仍使用,要证明自己对资金违法性不知情,如资金来源的正常外观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