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收集从轻情节证据。若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情况,及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的自首记录、立功表现的书面材料等,在庭审中向法庭提交,争取从轻处罚。
(二)梳理自身主观故意程度和对上游犯罪的认知情况。清晰阐述自己主观故意程度不高,对上游犯罪认知有限等情况,通过相关证人证言等加以佐证,以此减轻自己的责任。
(三)分析帮助行为对犯罪结果的作用大小。若帮助行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作用较小,可收集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在量刑时进行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